西安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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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

西安

陕西省

非全日制研究生

  • 博士点

官方网址:http://www.xaut.edu.cn http://yjsy.xaut.edu.cn/

官方电话:029-82312504

创建时间:1949 学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2023年西安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工程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0年7月,学校成为工信部、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是我国西北地区水利水电、装备制造、印刷包装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一。

学校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北京机械学院和成立于1960年的陕西工业大学。两校的办学历史分别可以追溯至1919年由民国教育总长范源濂创办的北平市立商业补习学校和1937年成立的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土木工程学系水利组)。1972年,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陕西机械学院,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1994年,学校经批准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管理体制调整为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2年,陕西省批准西安仪表工业学校整体并入西安理工大学。学校以1949年人民政府接管北京机械学院前身学校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为校庆起始年,5月1日为校庆日。

学校建有金花、曲江、莲湖3个校区和1个大学科技园。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近9000名。有教职工266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000余人。现设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设69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25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为陕西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设有21个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其中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全部本科专业。现有1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21个陕西省重点学科,12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工程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等4个学科位列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3‰、材料科学进入ESI全面排名5‰。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水利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20%,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30%;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5个学科进入全国前40%。在"202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学校在全球排名601-700,中国大学排名94-114,在陕高校中排名第8位。

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将人才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学校成立"谢赫特曼诺奖新材料研究院",建有院士工作室13个。有双聘院士4人、外籍院士1人。入选国家级人才18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中科院"百人计划"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计划45人、"特支计划"15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2个、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2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40多人。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科研实力与社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学校建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43个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其中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科技部推广中心,1个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近十年来,学校科研成果先后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24项,其中国家级奖5项,本校作为首席科学家单位承担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课题、重大仪器专项等国家重大重点项目60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08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0项,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375件,获国际发明专利授权20件,科研经费到款28.41亿元。学校不断推进校地校企合作,与省内外240多家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陕西、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福建等地建立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17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学校先后与德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促进了全校师生与国际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与交流。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了西安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学院是由西安理工大学与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共建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是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拥有本科、硕士及博士多层次招生培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长期以来,西安理工大学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秉承"祖国、荣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专门人才,其中有多位两院院士、重要党政领导和杰出企业家,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装备制造、水利水电、印刷包装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当前,学校正在为全面建设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培养目标: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专业实践及应用为导向,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与学术学位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依托中外两校优势学科与教育资源,以"厚德、强基、创新、融合"为人才培养理念,以服务智能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中外共同实施的培养模式和教学体系为核心,以多元授课的教学方式和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为保障,围绕"智能制造"和"智能建造"两大方向,培养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备独立进行理论、实验研究的初步能力或承担专门技术研发工作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相关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

1.金融硕士(Master of Finance,简称MF)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2.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3.翻译硕士(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简称MTI)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熟练的翻译技能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够胜任不同专业领域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性、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

4.工程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ME)旨在侧重于工程应用,面向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3年,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等6个工程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

5.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简称MBA)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管理人才。自2017年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也纳入工商管理硕士的招生管理体系中。

6.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面向会计职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7.工程管理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MEM)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8.艺术硕士(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是一项在世界范围内艺术相关领域的硕士学位,我校艺术硕士,主要面向艺术设计领域,以现代创意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艺术设计与创作能力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习形式、就业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生招收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联合培养模式,第一年和第三年在中方分别进行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答辩,第二年在澳方行科学研究。达到两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分别授予西安理工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说明:

2023年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2900名(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余名(仅部分专业学位招收),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并下达计划数为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基本条件及学业水平的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在拟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除满足(一)报考基本条件外,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限,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报考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需要向我校提交有进修过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程:

理工农学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大学物理

经济管理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管理学基础

法学外语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现代汉语

艺术学门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中外艺术史论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报考金融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及艺术硕士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报考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金融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基础的考生。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我校仅个别专业招收单考生,详见附表4):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审批:

(1)《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

(3)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五)报考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西安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推荐与接收条件,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及通知。

1.我校部分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详见附表5),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占其所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占我校2023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2.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直接攻博"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招生学院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详见附表6)。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并在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同时有机会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及研究生创新奖励等系列奖助。具体要求以当年奖助政策为准。

(六)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优秀生源预选拔暨创新能力认定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优秀生源预选拔要求,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有关规定及通知。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选择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需要调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 "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填报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①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进入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导师姓名填写在第一个"备用信息"栏内。

②请报考我校考生在第二个"备用信息"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网上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

凡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初试安排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学科(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拟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xaut.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或新的要求,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相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备考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制与学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基本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可适当延长。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安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统一遵照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相关规定标准收取。请考生参考以下学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当年的入学通知为准。

(1)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金融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0元/生·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5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不超过30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内学费60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书本费、生活费自理,国外学费以合作高校当年官方公布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125601工程管理硕士):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硕士生的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生·年,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都有机会申请。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一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5000元/生·年。

4.社会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基金会或友好人士在本校设立。已设立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类别。

5.研究生奖励制度。①学校对在各类科技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奖励比例和金额视竞赛或活动的等级、人数确定。②对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学术成果(包括正式见刊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科研获奖等)获得者进行激励,奖励范围及额度以当年的激励政策为准。

6.其他专项资助。晨露资助寒门学子读研计划: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无偿提供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面向选择中外合作办学就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详见国际工学院有关资助办法。

7.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兼职岗位。

其他说明:

1.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自2017年开始,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统一按照录取研究生的学习培养方式进行。

2.学术学位硕士招生学科详见附表1,专业学位招生类别详见附表2,工程硕士招生类别详见附表3,拟招收单考专业详见附表4,招收推免的学科专业详见附表5,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详见附表6,请考生注意查看。

3.目录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且招生人数中不含推荐免试方式招生人数。最终招生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和推免生计划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4.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

5.学生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项目情况详见我校国际工学院网站。

(网址:http://iec.xaut.edu.cn/)

7.本简章如有变更,请以当年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

联系方式及代码:

(一)招生单位代码:西安理工大学-10700

报考点代码:  西安理工大学-6136

(二)各招生学院代码及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代码及名称

咨询电话

联系人

所在校区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2312994

彭老师

金花校区

102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

029-82312212

孙老师

金花校区

10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029-82312427

张老师

金花校区

104水利水电学院

029-82312780

魏老师、熊老师

金花校区

105经济与管理学院

029-61228235

齐老师

曲江校区

106艺术与设计学院

029-82066428

郭老师

曲江校区

107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29-61125580

赵老师、王老师

金花校区

108印刷包装与数字媒体学院

029-61278005

余老师

曲江校区

109理学院

029-82066375

刘老师

曲江校区

110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029-62660266

孙老师

曲江校区

111马克思主义学院

029-61123863

王老师

曲江校区

112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2312231

张老师

金花校区

119电气工程学院

029-68548433

高老师

曲江校区

120国际工学院

029-68826701、029-68826127

王老师、高老师

金花校区

125经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MBA教育中心)

029-62660280

杨老师

曲江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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